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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交通运输职工培训计划的通知

索引号: ZDDBG203940 发文字号: 陕交函[2014]49号
发布机构: 厅科教处 公文时效: 有效
名称: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交通运输职工培训计划的通知
主题分类: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: 2014-01-18

厅直各单位,厅机关各处室

    为适应交通运输行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,进一步加大职工教育培训力度,强化教育培训的管理机制,优化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,把教育培训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,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教育培训工作。切实发挥教育培训工作在行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,全面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。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需要和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实际,特制订《陕西省交通运输厅2014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》(以下简称《计划》)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  一、认真落实《计划》内容。请各单位安排专人具体负责,有计划、按步骤地开展培训工作。在培训任务完成时,要建立培训数据、信息的统计和通报制度,还要建立和完善职工教育培训档案,如实记载职工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。参加教育培训记录作为职工考核以及上岗任用、职务晋升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参考。 

二、创新培训方式,调动职工参与培训的主动性。请各主办单位与培训机构充分沟通,根据培训内容,共同制订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和实施方案。积极创新、改变以往的培训方式,大力推广研究式、案例式、模拟式、体验式等教学方法,提高职工学习兴趣,保证培训效果。

三、加强统筹协调,确保教育培训工作有序开展。各主办单位协助培训机构加强培训班的组织管理,避免“重服务、轻管理”的误区,加强学风建设,严肃培训纪律,从严管理参培学员,对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,应如实作出鉴定,采取适当方式向参培学员所在单位反馈。

四、培训工作要严格贯彻《八项规定》,遵循勤俭节约、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。加强培训经费管理,杜绝培训工作中的不正之风。除厅机关工作人员培训所发生的费用在厅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列支外,其他人员培训所需经费由培训对象所在单位承担。费用由培训主办单位负责核实,不允许搭车虚列费用。

   

    附件:陕西省交通运输厅2014年度职工培训计划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陕西省交通运输厅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4年1月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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